村民的手印。
被告人在庭審現(xiàn)場。
據(jù)燕趙都市報12月2日報道 本報邢臺電(丁力辛) 昨日,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由家庭暴力引發(fā)的故意殺人刑事案件。妻子不堪丈夫的長期虐待和毆打,在一起家庭瑣事中將丈夫殺害。庭審現(xiàn)場,當事人的兒女、鄰居以及全村235名村民簽名請求對被告人從輕處罰,此事在當?shù)匾l(fā)廣泛關注。
■檢察院:妻殺夫構成故意殺人罪
據(jù) 邢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12月31日凌晨,被告人高榮齋(平鄉(xiāng)縣平鄉(xiāng)鎮(zhèn)南柴村村民)和丈夫王占朝在家中因家庭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王占朝對高榮齋進行 了辱罵和威脅,高榮齋心中長期受虐待和毆打的怨恨爆發(fā),她趁丈夫王占朝熟睡時用自家水窖上的鐵棍在王占朝頭部用力砸了幾下,后王占朝被送往醫(yī)院,經(jīng)搶救無 效死亡。邢臺市人民檢察院認為,高榮齋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guī)定,構成故意殺人罪。同時,檢察院認為,本案系高榮齋不堪忍受 家庭暴力而發(fā)案,案發(fā)后能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犯罪事實,構成自首。
■影響:235名村民摁手印要求輕判
血案發(fā)生后,在當?shù)匾l(fā)強烈關注。被告人高榮齋、被害人王占朝兒女,被害人王占朝鄰居,及由南柴村235名村民摁手印簽名的《請求書》,均請求對高榮齋從輕處罰。他們均證明被害人王占朝實施家庭暴力,經(jīng)常打罵妻子高榮齋,高榮齋是在不能忍受的情況下打死了王占朝。
據(jù) 介紹,高榮齋長期遭受丈夫王占朝的家庭暴力。據(jù)高榮齋供述,丈夫王占朝動不動即對其非打即罵,還時常以攜帶菜刀到她娘家鬧事來威脅,甚至在她母親病重時也 不讓她前去探望。王占朝還稱即使高榮齋的母親去世,也不讓她回家奔喪。據(jù)王占朝的子女介紹,自記事時起,父親就經(jīng)常打罵母親,一次,母親不愿意去姑姑家趕 會,父親就對母親進行毒打,甚至開摩托車撞母親,母親最后躺到鄰居的床底下父親還不肯罷休。還有,父母在馬坊營村炸油條,僅僅因為別人說了一句他們炸的沒 有別人炸得好吃,父親便一腳將油鍋踢翻,滾燙的油將母親的左手嚴重燙傷。
■反思:家庭暴力釀血案引人深思
邢臺市人民檢察院公訴意 見書指出,被害人王占朝經(jīng)常對被告人高榮齋實施家庭暴力,其行為應該受到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制裁,但是,任何人包括被告人高榮齋在內(nèi)均無權剝奪其生命。所 以,高榮齋不堪忍受家庭暴力將王占朝打死仍然構成故意殺人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然而,本案畢竟是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被害人有過錯的案件,與社會上的一 般殺人案件在量刑時應該有所區(qū)別。